

一、 施工要求:
1、 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做好塔吊基礎施工。
2、 嚴格按照塔吊附著技術要求隨施工進度進行預埋和附著。
3、 嚴格遵照群塔施工方案與八局做好群塔施工。
4、 塔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有效、到位。
二、 安全要求:
1、 每次塔吊頂升過后必須用標準重量的試塊重新調校各個限位點;對行程限位開關進行試驗,確保靈敏可靠。
2、 對塔吊必須進行日常保養工作,必須對各個限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清除塵土,做好潤滑。
3、 對各限位碰塊、滑輪要經常檢查,確保無變形、缺損,并固定可靠。限位調整螺絲不得銹蝕、銹死。
4、 各限位裝置必須有良好的防雨、水設施,并經常保持各觸電接觸良好。不得隨意拆除、封接安全限位保護裝置。
5、 塔吊司機應對路基軌道座日常檢查,并應有記錄。遇有問題,及時上報,及時進行維修。
6、 塔吊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
7、 信號工在工作中,要佩帶鮮明的標志、特殊顏色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等;信號工在工作中,不能兼做其它工作,如掛鉤、卸鉤、捆扎、運料等,絕對不允許指揮人員在工作時擅自離開崗位。
8、 塔吊在作業過程中只允許信號工對司機發出指令,而且只能由一個信號工指揮。當距離太遠或有障礙物及樓層高度過高時應根據工作需要增設信號工,保證起吊點、落地點必須有信號工指揮,并采取措施以免發生誤解造成事故。
9、 司機在操作時,不允許在無指揮或非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的情況下操作和不按指揮信號操作。當發現指揮有誤或意外緊急情況時,司機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或緊急停車。之后立即與信號工或有關人員聯系。
10、 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才能進行操作,各動作操作前應鳴鈴示意,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不得與其它人員閑談或做其它動作。